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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監管查出問題匯總
醫(yi)療(liao)器械注(zhu)冊人制(zhi)度(du)的(de)全面實施,極大(da)地釋(shi)放了(le)(le)產業活力,推(tui)動了(le)(le)專(zhuan)業化分工。
然(ran)而(er),伴隨委(wei)托生產(chan)模式的(de)蓬勃發展,監管實踐中(zhong)暴露的(de)問題(ti)也日益(yi)增多。
這些問(wen)題不僅增加了企業(ye)(ye)的(de)合規風險,也可能影響(xiang)產(chan)品的(de)安全有效,亟需引起注冊人(委(wei)托方)和受托生產(chan)企業(ye)(ye)的(de)高(gao)度重視。
本(ben)文結(jie)合近期監管(guan)(guan)檢查、飛行檢查及行業(ye)反饋,簡單地梳理了委(wei)托生(sheng)(sheng)產過程中(zhong)高頻出現、風(feng)險突出的關鍵問題(ti),覆蓋協議簽(qian)訂、設計開發、采(cai)購、生(sheng)(sheng)產管(guan)(guan)理、質量(liang)控制(zhi)等核心環(huan)節,旨在為(wei)行業(ye)同仁提供警示和參(can)考。
No.1 生產質量協議:權責不清的“重災(zai)區(qu)”
委托生產質量協(xie)議(yi)(以下簡稱“協(xie)議(yi)”)是界(jie)定雙方權利義務、明確質量責任的(de)核(he)心文件。
遺(yi)憾的是,它往往是問題(ti)最為集中的環節:
1). 監督機制模糊(hu)或缺位:
核心(xin)問題:協議(yi)中未清晰(xi)規定注冊人如何監督受(shou)托方的采購控制、生產過(guo)(guo)程(含關(guan)鍵工序/特殊(shu)過(guo)(guo)程)、質量檢驗(含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)等核心(xin)能力。
具體表(biao)現(xian):缺乏明(ming)確(que)的監(jian)(jian)督方式(如(ru)現(xian)場審(shen)核、文(wen)件審(shen)查、數據監(jian)(jian)控)、監(jian)(jian)控頻次(如(ru)季度、半年、年度)、評價標(biao)準(zhun)(如(ru)合格指標(biao)、偏差處理要(yao)求)和記錄要(yao)求。
風(feng)險:注冊(ce)人無法(fa)掌握(wo)受托(tuo)方真(zhen)實的質(zhi)量保證能力(li),對潛在(zai)風(feng)險失察。
2). 采購與供應(ying)商管理職責不明(ming):
問(wen)題核心:協議(yi)中未對(dui)采購活動(誰負責采購訂(ding)單下(xia)達、到貨驗收(shou))、供應(ying)(ying)商(shang)管理(供應(ying)(ying)商(shang)選(xuan)擇(ze)、評估、批準、績效監控、淘汰(tai))以及至關(guan)重要(yao)的供應(ying)(ying)商(shang)變更控制(zhi)進(jin)行明(ming)確分工和描述。
具體表現:未明確由誰主(zhu)導供應(ying)商評估(gu)/批準,供應(ying)商變更(geng)時注冊人的審批權限和(he)流程(cheng)缺失。
風險:關鍵物料供應商(shang)管(guan)理失控,物料質量源頭風險劇增。
3). 生產與檢驗過(guo)程分工不(bu)清:
問題核心:協議中(zhong)未詳細規定雙(shuang)方在產品實現全過(guo)程(從物料接(jie)收到成品入庫)各個環(huan)節(jie)的(de)具體職責(ze),特(te)別(bie)是(shi)在生產操作(zuo)、過(guo)程檢驗、中(zhong)間控(kong)制、環(huan)境監(jian)控(kong)、設備維護、清(qing)場管理等環(huan)節(jie)的(de)分工。
風(feng)險:出現問題時互相(xiang)推諉,過程控制存在真空地(di)帶。
4). 生產放(fang)行(xing)(xing)與上市放(fang)行(xing)(xing)混淆:
問題核心(xin):協(xie)議中未明確區分(fen)“生產放(fang)行(xing)”和“上市放(fang)行(xing)”的概念、責任(ren)主體和放(fang)行(xing)標準(zhun)。
具體表現(xian):未清晰界定(ding)受托(tuo)方完成生產(chan)(chan)放(fang)行(確(que)認產(chan)(chan)品(pin)符合(he)雙(shuang)方約定(ding)的(de)技(ji)術要求和質量(liang)要求)的(de)條件和職(zhi)責(ze),以及注(zhu)(zhu)冊人(ren)進行上(shang)市(shi)放(fang)行(綜合(he)評估產(chan)(chan)品(pin)符合(he)法(fa)規和注(zhu)(zhu)冊要求,決(jue)定(ding)產(chan)(chan)品(pin)可上(shang)市(shi)銷(xiao)售)的(de)條件、職(zhi)責(ze)和最終決(jue)定(ding)權(quan)。
風險(xian):放行流程(cheng)混亂,可能導(dao)致不合格品流入(ru)市(shi)場(chang)或上(shang)市(shi)決策缺乏充分依據。
5). 不良事件(jian)與投訴(su)處(chu)置(zhi)流程缺失:
問題(ti)核心:協議(yi)中未明確規定(ding)在發(fa)生(sheng)產品投(tou)訴和(he)不良事件時(shi),雙方的信息傳遞流程、調查分析職(zhi)責、糾(jiu)正預防措施(CAPA)分工、報告(gao)時(shi)限及(ji)接口人等。
風險:事件響應(ying)滯(zhi)后,調查不徹底,風險處(chu)置不當,甚至延誤法定報告,導致監管處(chu)罰和聲譽損失。
No.2 設(she)計開發(fa)與(yu)轉(zhuan)移:銜(xian)接(jie)不暢的“斷點”
對于涉及(ji)設計開發轉移(特別是受托(tuo)方參與或主導設計后轉移給(gei)注冊人)的情形,問題尤為(wei)突出:
1). 設計轉移不充分或缺(que)失協議:
問(wen)題(ti)核(he)心:設計(ji)轉(zhuan)移過程不完整、不正式。
具體表現:
a). 未(wei)將完整(zheng)的設計輸出文件(如產品圖紙(zhi)、技(ji)術要求、工藝流程圖、作業指導書、檢驗規程、原材料清單、風險管理報(bao)(bao)告(gao)、驗證報(bao)(bao)告(gao)、標簽樣張、使用說明書等)正式(shi)轉移至注冊人(ren)。
b). 未簽訂專門的《設計轉(zhuan)移協(xie)議》或(huo)在質(zhi)量協(xie)議中明(ming)確設計轉(zhuan)移的要求、范(fan)圍、接收標準和雙方責任(ren)。
c). 注冊(ce)人未在文(wen)(wen)件中規定其對接收(shou)轉移產(chan)品(pin)的設(she)計控制要求(如設(she)計變更(geng)控制權、設(she)計歷史文(wen)(wen)件管理責任)。
d). 未保存受托方簽收確認設計轉(zhuan)移文件的記(ji)錄。
風險(xian):注冊(ce)人無(wu)法有(you)效(xiao)掌控產品設計源頭,后續設計變更、問題追溯困(kun)難,主(zhu)體責任懸空。
2). 關鍵工(gong)藝(yi)控制點轉移遺漏:
問題核心:注冊人未能將影響產品質(zhi)量的(de)關鍵工藝(yi)參數、控制方法和要求充分(fen)轉移給(gei)受(shou)托(tuo)方。
風(feng)險(xian):受托方可能忽(hu)略關(guan)鍵工藝步(bu)驟或參數設(she)置錯誤,導致產品(pin)存在滅菌不徹(che)底等嚴重(zhong)質量隱患。
No.3 采購管(guan)理(li):協議與執行“兩張(zhang)皮(pi)”
委托雙方(fang)在采(cai)購環節的(de)實際操作與(yu)協議(yi)約定不一致的(de)情況十分普(pu)遍:
1). 供(gong)應(ying)商(shang)評價職責(ze)錯位:
問題核心(xin):協議規定需雙方(fang)共同評價(特(te)別是關鍵A類(lei)物料(liao)供應(ying)商),但實(shi)際僅由受托方(fang)單獨完成,查(cha)不到注冊(ce)人參與(yu)或確認(ren)的記(ji)錄。
風險:注冊人未履行供(gong)應商管理職責(ze),無法確保關鍵物料供(gong)應商資質和(he)能力符合要求。
2). 供應商變更控制失控:
問題核心:協議規定供應商變更(geng)需注冊人(ren)批準,但實際操作中缺少注冊人(ren)批準的證(zheng)據(如變更(geng)申(shen)請(qing)單、評估報告、批準簽字)。
風險:關鍵(jian)供應商未經充分評(ping)估(gu)和批準被替換,物料質量波動風險劇(ju)增(zeng)。
3). 采購(gou)主體(ti)混(hun)亂:
問(wen)題核心:協議(yi)規定(ding)由委(wei)托(tuo)方(fang)負責采(cai)購執行,但采(cai)購合同(tong)、訂單、發票等記錄顯(xian)示(shi)采(cai)購方(fang)并非委(wei)托(tuo)方(fang)(如顯(xian)示(shi)受托(tuo)方(fang)),與協議(yi)約定(ding)嚴重不符。
風(feng)險:權(quan)責不清,物(wu)流(liu)(liu)、票據流(liu)(liu)混亂,存在合規性風(feng)險和質(zhi)量(liang)追溯困難。
No.4 生產管理:審核與(yu)監控的“薄(bo)弱環節”
注冊(ce)人對(dui)受托(tuo)方生產過程的監督和(he)管(guan)理常顯不(bu)足:
1). 現場(chang)審(shen)核評估(gu)流于形式/深度不(bu)夠:
問(wen)題(ti)核心:注冊人對受托(tuo)方的(de)現(xian)場審(shen)核(初始評(ping)估和(he)定(ding)期監督)未能有效發(fa)現(xian)重大系統(tong)性缺陷或硬件問(wen)題(ti)。
典型案例:
a). 現場發現受(shou)托方無菌檢測室、微生物限(xian)度室、陽性對照間共用(yong)同一套凈化空調系統(嚴重(zhong)違反GMP,存在(zai)交(jiao)叉污染風(feng)險(xian))。
b). 凈化(hua)車間頂角圓弧帶開裂(lie)、脫落(破壞潔凈環境(jing)完(wan)整性,增加微粒(li)和微生物污染風險)。
c). 未對受托方(fang)的(de)關鍵設備確認/工藝(yi)驗證狀態、人員培訓有效(xiao)性、環境監控(kong)數據(ju)趨勢(shi)等進行深(shen)入審核(he)。
風險:受托方(fang)生產(chan)環境或管理(li)體系存在重大隱患未被識別,直接影(ying)響(xiang)產(chan)品質量。
2). 受托方(fang)作業文(wen)件未經(jing)注冊人確認:
問題核心:注冊人未對受托方依(yi)據(ju)己方輸出文件制(zhi)定的具(ju)體生產作(zuo)業(ye)指(zhi)導書(SOP)、操(cao)作(zuo)規程等進行評審和(he)批準。
風險:受托方的(de)具體操(cao)作細則可(ke)能與(yu)注冊(ce)人的(de)設(she)計/工(gong)藝要求存(cun)在偏差,且(qie)注冊(ce)人未進行把關。
3). 產品標識(批號/序(xu)列號)管理失控:
問題核心:受托方實際使(shi)用的產品(pin)批號(hao)(hao)(如滅菌批號(hao)(hao))或序列號(hao)(hao)與注冊人規定的編碼規則不(bu)一致。
風(feng)險(xian):導致產品追溯困難,甚至無法滿足法規(gui)對UDI(唯一(yi)器械標識)或產品追溯的要求。
No.5 質量控制:放行與執行的“關(guan)鍵(jian)失守”
質量控制和產(chan)品放行(xing)環(huan)節的(de)問題(ti)直(zhi)接關(guan)系到最終產(chan)品的(de)合(he)規性:
1). 檢驗規程執(zhi)行(xing)不一(yi)致(zhi):
問(wen)題(ti)核心:受托方(fang)在進行進貨(huo)檢(jian)驗、過程(cheng)檢(jian)驗、成品檢(jian)驗時,未嚴格遵循注(zhu)冊人提供的、經批準(zhun)的檢(jian)驗規程(cheng)進行操作(如檢(jian)驗方(fang)法、抽樣方(fang)案、判定標準(zhun)不(bu)符)。
風(feng)險:檢驗(yan)結果不(bu)可靠(kao),可能放行(xing)不(bu)合格(ge)品或誤判合格(ge)品。
2). 生產放行確認不(bu)完整:
問題核心:受托方在進行生產(chan)放(fang)行時,未對由注冊人負責(ze)完成的(de)(de)部(bu)分(fen)檢驗項(xiang)目(mu)(如穩定(ding)性考(kao)察、部(bu)分(fen)生物學(xue)評價)的(de)(de)結果進行確認,僅依據自身完成的(de)(de)檢驗項(xiang)目(mu)就(jiu)放(fang)行。
風險:生(sheng)產(chan)放行依據不(bu)充分,未全面評估(gu)產(chan)品(pin)是否符合所有(you)約定的質(zhi)量要求。
3). 放行授權(quan)與(yu)程序違規:
問題(ti)核心(xin):未按協議要求提供注冊人(ren)授權受托方進行(xing)(xing)生產放(fang)行(xing)(xing)的正式授權書,或(huo)實際放(fang)行(xing)(xing)操作(zuo)(如放(fang)行(xing)(xing)人(ren)資質(zhi)、放(fang)行(xing)(xing)記(ji)錄內容)不符合協議規定。
風險(xian):生(sheng)產放(fang)行(xing)(xing)行(xing)(xing)為本身缺(que)乏合法(fa)授權或不(bu)符合約(yue)定,法(fa)律效力和合規性(xing)存疑。
No.6 總(zong)結與警(jing)示:
委(wei)托生產模(mo)式的(de)成(cheng)功運行(xing),高度依賴于清晰(xi)的(de)權責劃分、充(chong)分的(de)溝通協(xie)作、有效(xiao)的(de)監督控制和嚴格的(de)協(xie)議執行(xing)。上述問題的(de)頻發,根源往往在于:
1). 注冊人主體責(ze)任意識不足:誤認(ren)為“委托即轉(zhuan)移責(ze)任”,未能切實履(lv)行對受托方全過程的監(jian)督管理職責(ze)。
2). 協(xie)議(yi)質量低(di)下:協(xie)議(yi)內(nei)容(rong)空泛、權(quan)責模糊、缺乏可操作性,淪為“一紙空文”。
3). 溝通(tong)協作機制不(bu)暢:雙(shuang)方信息溝通(tong)不(bu)及(ji)時(shi)、不(bu)充分,問題未能及(ji)時(shi)暴(bao)露和解決。
4). 過程監(jian)督流于形(xing)式:注(zhu)冊(ce)人的現場審(shen)(shen)核、文件審(shen)(shen)查、數(shu)據監(jian)控等監(jian)督活動深度和頻次(ci)不足,未能發現真(zhen)實問題。
5). 變(bian)更控制失效:協議、工藝、供應商、文件等(deng)變(bian)更未按既(ji)定流(liu)程執(zhi)行(xing)(xing),導(dao)致實(shi)際運行(xing)(xing)與(yu)約定脫節。
No.7 對注(zhu)冊(ce)人(ren)的建議:
1). 深刻理(li)解(jie)并嚴格(ge)落實(shi)注冊(ce)人主體責(ze)任,將受(shou)托方視為自身(shen)生產的延伸進(jin)行(xing)管理(li)。
2). 投入(ru)足夠(gou)資源,精(jing)心(xin)制定、談判和(he)簽署詳實(shi)、可(ke)操作(zuo)的委托生(sheng)產質量(liang)協議。
3). 建立(li)強(qiang)有(you)力(li)的(de)質量(liang)管理團隊(dui),具備對受托(tuo)方(fang)進行有(you)效審核和監(jian)督(du)的(de)能力(li)。
4). 實施主動(dong)、深(shen)入、高頻次的(de)監督活動(dong)(包括(kuo)不通知(zhi)的(de)飛行檢查)。
5). 建(jian)立(li)高(gao)效、透明的雙向溝(gou)通機制和爭議解決流(liu)程。
6). 嚴格管控所有變更(geng),確保(bao)協議(yi)與實際操(cao)作始(shi)終保(bao)持一致。
No.8 對受托生產(chan)企業(ye)的建議(yi):
1). 清晰理解自身在協議中的責(ze)任和義務。
2). 確保自身(shen)質量管(guan)理體系健全且有效運行(xing),持續符合(he)法規和協議要(yao)求。
3). 保持(chi)開放和透明,主動、及時、全面地向注冊人報告質量信息、異常(chang)情況和變更需(xu)求。
4). 配合注冊(ce)人(ren)進行各(ge)類審(shen)核和監(jian)督活動。
5). 嚴格執行雙方(fang)約定的流程和(he)要求(qiu),特(te)別是采(cai)購、生產(chan)、檢驗和(he)放行環(huan)節。
寫在最后:
醫(yi)療器(qi)械委(wei)托生產是(shi)行(xing)業發展的(de)(de)(de)必然趨勢,但其合規、高效運行(xing)需要委(wei)托雙方共(gong)(gong)同努(nu)力,以高度(du)的(de)(de)(de)責(ze)任感和嚴謹的(de)(de)(de)態度(du),共(gong)(gong)同筑牢(lao)產品(pin)質量安(an)全的(de)(de)(de)防線。
只有真正解決這些(xie)“常見病”、“多發(fa)病”,委托(tuo)生產的優勢才能(neng)充分發(fa)揮,行業才能(neng)實現健康可持(chi)續(xu)發(fa)展。
本文由廣州(zhou)佳譽醫(yi)療器械有限(xian)公(gong)司/佛山浩揚醫(yi)療器械有限(xian)公(gong)司聯(lian)合編輯